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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养老机构常见病预防控制规范》等5项安徽省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
规范合集
1、《养老机构常见病预防控制规范征求意见稿》
2、《养老机构信息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3、《养老机构介护修养人员保护性护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4、《养老机构培训规范征求意见稿》
5、《养老机构康复基础训练规范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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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康复基础训练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机构内开展康复基础训练的要求,确立了开展康复训练的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养老机构内开展以预防为主的基础性康复训练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康复训练器械安全通用要求
GB/T养老机构基本规范
GB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
MZ/T老年人能力评估
MZ/T养老机构顾客满意度测评
MZ/T养老机构老年人健康档案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2
养老机构康复基础训练
在养老机构提供的老年人康复服务中,以预防为主要目的,有利于老年人恢复和改善生理或心理功能的活动。
4 基本要求
4.1 机构
4.1.1 应符合GB/T的要求。
4.1.2 管理过程中应制定并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a)康复训练操作规程;
b)康复训练风险告知要求;
c)消*隔离操作规程;
d)安全防护规范;
e)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规程。
4.2 人员
4.2.1 岗位
4.2.1.1 应根据机构内康复训练开展情况,配备包括但不限于医师、康复训练员、护理员及心理辅导员等岗位,且所有人员持证上岗。
4.2.1.2 康复训练员与机构内参加康复训练的老年人数量配比宜不低于1:20。
4.2.2 资质
4.2.2.1 医师应具有国家执业医师资格,宜具备康复医学类别专业资格。
4.2.2.2 康复训练员应具有康复医学治疗技术专业背景、专科以上学历,宜取得卫生行*部门认可的康复医学治(理)疗技术资格证书。应接受过省级以上残联或卫生健康行*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4.2.2.3 护理员应具有养老护理员资格。
4.2.2.4 心理辅导员宜具有心理学专业背景,可由社会工作者担任。
4.2.3 培训
参与康复训练的工作人员应接受继续教育和业务学习,每年应不少于40学时。
4.3 场地
4.3.1 场地面积、功能、设施配置等可按照医医院康复科的要求执行。
4.3.2 宜在老年人生活区域就近设置。
4.3.3 现场区域划分可分为:康复训练评定区、康复训练区、康复训练咨询区、心理指导区。
4.3.4 应在开展康复训练的区域内醒目张贴相应的操作规程。
4.4 设备
4.4.1 康复训练器械应符合GB的要求。
4.4.2 宜选用安全性高、操作简单的设备。
4.4.3 应为老年人配置必要的助行器具等康复辅助器具。
4.5 安全
应符合GB的要求。
5 康复对象与要求
5.1 对象
可按照MZ/T给出的方法对机构内的老年人按照能力等级分为:能力完好、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四类。
5.2 要求
5.2.1 应定期开展书法、绘画、唱歌、阅读、棋牌、太极拳、八段锦等文体康复活动。
5.2.2 以老年人常见病的症状和健康管理知识为主,通过康复讲座等形式,开展康复宣教活动。
5.2.3 开展社会支持性活动,鼓励和促进老年人参与社会生活,为老年人创造实现自身价值的环境。
5.2.4 应基于老年人的能力,根据个体需求不同,分类开展康复训练引导:
a)能力完好的老年人:包括康复宣教、文体康复和运动能力训练等;
b)轻度失能的老年人:包括运动能力康复、文体康复和康复宣教等;
c)中度失能的老年人:包括运动能力康复、日常生活能力训练、康复宣教、文体康复、言语训练及认知训练等;
d)重度失能的老年人:包括运动能力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训练、言语训练及认知训练等。
5.2.5 应以康复需求为导向,按照图1给出的流程开展康复训练。
图1 养老机构康复基础训练流程图
6 训练流程
6.1 咨询
6.1.1 应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对机构内的老年人进行宣传引导,包括康复训练的作用、训练项目与内容、运动强度、频率、适应症、禁忌症等。
6.1.2 宜在服务总台或康复训练室设置专人负责咨询答复。
6.1.3 咨询答复过程中应考虑老年人认知水平和理解能力。
6.2 申请
6.2.1 应由老年人或其相关方提出书面申请。
6.2.2 康复训练申请应经老年人及其相关方确认。
6.3 评估
6.3.1 应由医师、康复训练员及负责该申请老年人日常照料的护理员一起参与。
6.3.2 应通过查阅老年人档案、临床检查记录,结合老年人日常活动情况,对老年人需要康复的身心功能状况及其水平进行客观、定性或定量的描述。
6.3.3 评估结论中应提出是否可以开展康复训练,对可以开展康复训练的老年人,应提出相应的可行性目标。
6.4 制定计划
6.4.1 应由康复训练员根据康复训练评估的结果,按照老年人生理特点,遵循客观、有依据、可实现、可量化的原则,制定康复训练计划。
6.4.2 计划应包括训练目标、训练内容、时间、频次等。
6.4.3 计划应经老年人及其相关方确认后实施,并存入老年人档案。
6.5 康复训练
6.5.1 应按照康复训练计划等要求,在康复训练员的指导下,由护理员现场陪同,对老年人实施康复训练。
6.5.2 具体康复训练要求可参照符合附录A的要求执行。
6.5.3 机构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
6.5.4 应随时观察老年人身体状况及目标完成进度,在康复训练计划内可及时调整具体训练方法。
6.5.5 应对康复训练实施过程中的情况进行记录。
6.6 评价
6.6.1 应定期或不定期对老年人康复训练情况开展效果评价,评价要求可参照评估执行。
6.6.2 康复训练评价结论可参照以下要求执行:
a)对康复训练后效果明显但未达到计划目标的,应给予“继续训练”的结论;
b)对康复训练后效果不明显的,应给予“继续训练”或“调整计划”的结论;
c)对未完成计划周期但以达到训练目标的,应给予“训练结束”或“调整计划”的结论;
d)训练计划完成后应立即开展效果评价,并给予“训练结束”或“调整计划”的结论。
6.6.3 对效果为能达到预期的应及时开展老年人心理辅导。
6.6.4 给予“调整计划”结论的,应及时与老年人及其相关方沟通。
6.7 总结
6.7.1 应对符合下列情况的康复训练进行总结:
a)评价给予“训练结束”的;
b)康复训练意外终止的。
6.7.2 应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康复训练内容进行总结:
a)康复训练过程;
b)老年人适应症变化情况。
6.7.3 宜按照MZ/T的要求对老年人参与康复训练满意度进行测评,并记入康复训练总结报告。
6.8 心理辅导
6.8.1 应由专业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具备心理辅导专业背景的人员具体实施。
6.8.2 应以鼓励老年人积极面对康复训练及结果为主要目标,主要内容包括焦虑、抑郁、恐惧、孤独情绪和睡眠障碍的调整,健康心态的培养等。
7 档案管理
7.1 机构应对机构内老年人开展的康复训练建立档案,可参照MZ/T执行。
7.2 康复训练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老年人康复训练评估报告;
b)老年人康复训练计划;
c)老年人康复训练过程记录;
d)老年人康复训练评价报告;
e)老年人康复训练总结报告。
7.3 老年人康复训练档案应永久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