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电要动真格的
高能耗已经是经济快速发展的一个常见瓶颈,就是严峻的电荒。大概是为了增强人们的节电意识,就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在一些办公区域停电半天,不稀奇。
笔者认为,节能要逃脱“节能宣传周”“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规律,具有“能源危机”意识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动真格的。
首先是制度保证。有了“能源危机”意识,自觉节能当然可贵,但完全指望自觉节能是不切实际的。毕竟,“大锅电”不用自己掏腰包,不开空调白不舒服。动真格的,就要通过调查实事求是地确定各单位用电量,制定节能奖惩办法,定期公开用电量,公开评比,公开奖惩。
其次是加快节电产品研制和生产,全社会大力开发和倡导使用节能新产品。据中国工程院院士潘家铮估算,“如果全国都采用节能灯,其所节约的能源相当于两座三峡电站的发电量”。
三是用法规引导节电。借鉴国外,加强立法。日本早在1979年就制定了《节约能源法》,法律十分具体,可操作性极强。例如,法律规定,到2005年度,照明器具的耗能必须比1996年度降低20%;到2010年度,轿车的平均耗能必须比1995年度降低22.8%;到2004年度,录像机的耗能必须比1996年度降低61.2%,冷暖空调机耗能必须降低50%。如果企业达到节能标准,或采用节能产品,可以在一定时期内享受减免税赋的优惠;否则对企业曝光,并处以罚款。如此规定,我们何尝不能“拿来”一用?赞相关美文阅读:·回顾展望重庆直辖14周年·藏羚羊的品格·日本通过保护"冲之鸟岛"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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