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灯全覆盖示范县完成换购40万只
本报1月22日讯(贾芳)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创建白炽灯全淘汰节能灯全覆盖示范县活动进展顺利,目前已完成换购40万只,预计到1月31日将完成全部114.6万支换购任务。
示范县(市、区)包括沧县、内丘县、徐水县、鹿泉市、承德县、丰南区等,创建活动完成后,示范县(市、区)高效照明产品普及率将达到97%以上,高于《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中规定的标准;可实现年节电量9717万千瓦时(按每千瓦时0.52元计算,每年可节省居民电费开支5109万元),相当于节约标准煤3.4万吨,减排二氧化碳9.7万吨,减排二氧化硫2915吨。
国家推广的高效照明产品,对大宗用户和居民用户分别按30%和50%的比例进行价格补贴。为保证创建活动顺利完成,我省在国家财*给予补贴的基础上,又拨付392万元对6个示范县给予了二次补贴;居民用户可凭白炽灯换购节能灯,并规定低保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可免费更换3只节能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