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教委网站发布,《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提出3个重要时间:
学校作息时间
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
中学一般不早于8:00
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
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
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
必要睡眠时间
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
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
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
就寝时间
小学生一般不晚于21:20
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
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
《通知》全文如下: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1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科学睡眠认识各区教育局要充分认识高质量睡眠对学生健康成长、有效学习的重要作用,结合实际将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纳入健康教育相关课程和教师培训,指导中小学校通过心理健康教育、班团队活动、科普讲座以及学校广播、宣传栏等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极端重要性,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睡眠卫生习惯,切实保障学生睡眠质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二、合理安排学校作息时间各区教育局要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合理确定中小学校作息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同时,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特别要兼顾寄宿制学校实际情况,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
三、积极做好家校协同各区教育局要将科学睡眠宣传教育作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重要内容,指导学校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加强与家长沟通,形成家校合力,告知并督促家长保证学生按时就寝,确保中小学生充足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
中小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在保证学生睡眠时间要求前提下,结合学生个体睡眠状况、午休时间等实际,合理确定学生晚上就寝时间,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
教师要